因工作需要,金華社發(fā)人力資源發(fā)展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財政工作輔助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文字處理和協調組織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2.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行為和其他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條件。
4.具備相應財會工作經歷優(yōu)先。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用:受過刑事處罰的;處于黨紀、政務處分期間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不宜報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24年6月6日至6月13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見附件)、提供資格初審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等電子照片)。打包發(fā)送到 425057535@qq.com,郵件標題為姓名+戶籍所在地+畢業(yè)院校(例如:陳XX+金華市婺城區(qū)+浙江師范大學)。
(二)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初審后,決定入圍面試人員,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疾觳缓细窕虮救俗詣臃艞壍模衅竼挝豢砂闯煽儚母叻值降头执_定遞補人員。
(四)錄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內,如需再招聘人員的,可從擬考察對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考察錄用。
四、待遇
按《勞動合同法》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本崗位聘用人員待遇年薪參照金華市市直編外人員的薪資待遇。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錄人員派遣至金華市財政局工作。
2.本簡章未盡事宜,由金華社發(fā)人力資源發(fā)展有限公司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79-82473559。
金華社發(fā)人力資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聲明:內容以官方為準,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