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定于2024年6月6日(星期四)組織2024年4月漳浦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體檢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到時間:請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按照時間要求,于當天上午7:45前準時報到(溫馨提示:請考生提前15分鐘到場)。遲到或缺席者一律按放棄體檢資格處理。
二、報到地點:漳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漳浦縣綏安鎮(zhèn)金鹿路西144號)
三、有關要求:
1.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張、黑色水筆和體檢費現(xiàn)金男性300元、女性350元(多還少補)參加體檢。禁止攜帶無關的物品參加體檢。請考生自覺做好個人衛(wèi)生防護。
2.考生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飲酒,晚上8點以后不得進食;體檢當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檢者屬于經期期間的,請在體檢前主動告知帶隊工作人員和醫(yī)護人員。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在當天上午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參加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
3.女性懷孕的考生請在6月5日上午上班時間持醫(yī)院出具的懷孕醫(yī)學證明、身份證、準考證到漳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人力資源股申請延緩體檢。申請延遲體檢的考生另行組織體檢。
4.根據(jù)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文件規(guī)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務必注意體檢結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須當場向帶隊人員提出復檢申請,以復檢結果為準,不再另行安排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考生參加體檢不準攜帶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與體檢工作無關的物品,可攜帶透明文件袋裝相關證件材料;攜帶的手機、平板、電子手表等帶有存儲、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須按規(guī)定上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
6.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
第十一條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7.體檢謝絕考生親屬陪同,考生應全程服從帶隊人員安排。
8.參加第一批體檢人員名單如下,如有錯漏或異議,請及時聯(lián)系漳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電話:0596-3221096。
漳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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