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潮南區(qū)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汕頭市潮南區(qū)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資格復審和面試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汕頭市潮南區(qū)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公告》要求,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學輔助人員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5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等有關要求,確定汕頭市潮南區(qū)2024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面試前,事業(y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汕頭市潮南區(qū)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公告》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審核時間:2024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不按規(guī)定審核時間參加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均不得參加面試。
2.審核地點: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博雅樓二幢三樓2307室(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qū)吉祥庵神農路1號)。請各位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保持通訊方式暢通,以便審核人員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聯(lián)系。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職得招聘網(https://www.zdzp.cn/)中登錄個人賬戶,在對應報考項目打印報名表,要求打印成正反兩面共一頁A4紙,并在“報名人員承諾”中本人親筆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含戶主頁與本人頁)。
3.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本人有效期內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提供學生證等材料及相關承諾書;應聘教學輔助人員崗位還須提供聽力言語殘疾人證、參與特殊教育的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審核由汕頭潮南區(qū)教育局會同潮南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核過程中,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格復審材料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通過書面等方式告知相關事由。資格復審合格者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紙質版準考證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隨即取消應聘資格。
四、其他事宜
面試時間初定于6月28日,考點設在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采取線下面試的方式。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有關事宜將提前在汕頭市潮南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密切關注。
附件:汕頭市潮南區(qū)2024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入圍面試人員名單.xlsx
汕頭市潮南區(qū)教育局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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